
公章丟失登聲明 應有派出所證明 市民童先生:我把自己的身份證、公司的公章、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副本都弄丟了,怎么辦? 高通所李艷律師:身份證丟失可以直接向當地派出所申請補辦并出具證明;公章、稅務登記證和營業執照副本丟失可以向派出所報失并出具證明,憑證明向報社申請刊登遺失聲明。 辦完這些手續后,你憑派出所開具的遺失證明和報社的遺失聲明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辦。公章可憑派出所的證明重刻。具體細節可向相關部門咨詢,按各單位的具體規定辦理。 女兒雖然已出嫁 仍有權繼承房產 市民仇女士:我父親過世后留下一套七百多平米的平房,我母親健在。 現在該房產要面臨拆遷,我的3個兄弟協商將平房平分。他們認為我和姐姐出嫁了是外人,房產不應該有我們的份額,我該怎么辦? 高通所唐艷艷律師:因為你母親仍然健在,應首先對該房產按照夫妻財產在父母之間平均進行分配,將屬于父親一方的財產作為遺產繼承,按照繼承法來處理。 因為沒有遺囑,該繼承應當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屬于父親的二分之一要平均分配給配偶和子女,女兒與兒子平等地享有繼承權,因此應當由母親、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共同繼承遺產。 員工因請假解聘 單位必須給補償 市民高先生:我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我能通過什么方式獲得補償呢? 高通所唐艷艷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解雇勞動者必須有法定的理由,本案中很顯然不符合法定的理由。 用人單位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法律規定,應該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補償不低于一個月的勞動補償金。如果公司不履行,你可以到所屬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